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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中,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治理需要转变传统的模式思维,需要以创新理念构建全面完整的管理体系,合理的安排规划预警、处理的方式方法,从而科学有效地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。
首先需加快网络法律体系构建。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治理要依靠法律进行,通过法律治理网民网络行为,将网络舆论管理纳入其中。为此,要将原有网络法律、法规进行科学整合,制定统一、详细、标准的互联网法律,其设定要与相关法律互相衔接配套、相互支持,规范网民自身网络信息保护。网民上网统一实行实名制,可有效规范网络舆情源头,对网民电子数据取证、检查、鉴定要有统一流程,以法律保障公民上网利益。制定的相关法律除了规范网民上网之外,还要明确规定网络运营商的法律职责和义务,以法律手段加大网络监管力度,形成有效监督管控体系,以便能及时发现处理网络违法行为,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抑制在萌芽阶段。通过对网络犯罪分子进行严惩,来减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传播,保障社会稳定。
其次需快速反应,实施分类处置和多元干预策略,防范网络舆情蔓延。互联网体现出的无壁垒、无差异、无中心特征,使信息源头难以察觉,传播速度导致舆情效应难以掌控,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被曲解误导,导致一些小事也可能引起轩然大波。为解决网络舆情突发事件,政府需摆正态度,摒弃传统“大事化小”的错误思维,坚决杜绝瞒报、拖延的工作态度,克服“信息公开影响社会稳定”的心理,要做到迎难而上,越是有网络舆情突发事件,政府越是要快速办理处置。
在工作上要做好网络舆情预警,早发现早处置,同时要与全国各地政府机关联动,建立从地方到中央逐级汇报的全国性舆情预警网,建立监管责任机制,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网络信息增减数量,检测排查诱发网络舆情的热点。通过公众参与数据对比,推测公众意愿查找诱发始因,反思政府行为,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升级。政府要抢占舆论主动权,快速介入发布真实信息,引导公众视线、消除猜疑恐慌,获得民众理解支持。
最后,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要实施分类处置、综合施策、多元干预并行原则,政府与网络活跃群体和个人建立对话机制,针对他们的合理诉求进行协商、谈判,并适当满足,让其从社会稳定的视角出发,发挥其言论影响力,为政府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作出贡献。在加强监管、防患于未然的同时,政府要尊重群体拥有表达权和知情权的权力,面对群众质疑和询问要认真听取、迅速反馈,有效疏导群众情绪,防止过激行为出现,以此有效抑制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。